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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 政策18条围绕“三大抓手”展开
[返回]      发表时间:2018/8/8 15:33:18      浏览次数:1617 次

扩大开放,为温州发展赢得不一样的天地,正成为越来越多温州人的共识。如何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下一阶段的温州开放工作引路指航。

利用外资、对外投资以及对外贸易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助推温州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动能培育的三大关键抓手。此次研究制定的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18条”,正是围绕这三大抓手展开,分别为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以及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

新动能重点项目给予财政奖励

在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方面,我市将进一步支持招引新动能重点项目。“三大产业领域”(指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亿元(实到外资超过1000万美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产业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从正式投产年度起5年内给予财政奖励。

《意见》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上市、支持境外投资者在我市开展并购。注册地在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享受与内资企业相等的扶持政策;对行业龙头企业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年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并购项目(包括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按年实到外资金额的4‰对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到,支持海外人才创业创新。我市将提升外国人才来温工作、出入境便利度,简化外国人才来温工作许可证程序。我市企业选聘外国人才,可在2个工作日内获发签证;鼓励外国人才在温创办企业,持“浙江红卡”的可直接申办外资企业工商登记;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要求规定的海外人才,可同等享受温州市“人才40条”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

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主体将获奖励

从2006年在俄罗斯乌苏里斯克设立国内第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始,温州至今已建成3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1个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总数占全省2/3,成为全国拥有国家级境外园区最多的地级市。

《意见》提出,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我市境外经贸合作区招引温州符合产能输出导向的企业入驻。对我市企业投资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分别给予其投资主体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此外,支持企业实施境外并购。温州企业成功并购拥有核心技术、重大发明专利和知名品牌的国外企业,取得目标企业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控制权,总部在温或并购项目回归温州的,所发生的委托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会计评估等费用给予50%、不超过100万元的事后奖励。

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完善外贸预警机制

与传统外贸相比,近年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外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不断涌现。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认定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鼓励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对新认定的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试点的投资主体,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在“一带一路”国家的公共海外仓试点,奖励额度再增加10万元;我市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对市区跨境电商企业发生的国际物流费用年度奖励达到15%以上的,物流企业可获1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为了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我市拟完善外贸预警机制。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30%的补助,单个企业保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来源 温州日报瓯网  记者 柯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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